本人学法律的 两次制裁大约发生在上个世纪 八十到就是年代 记得都是对电视机的制裁 德国人认为我们的电视机在德国倾销 因为我们的劳动力价钱低 所以收费也少 这样一来德国本土的就没法做了。然后他就对中国进行制裁。这个反倾销制裁得必须对倾销的所获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方式有几种,如果是对市场经济的国家,就对那个国家的市场进行调查,查出成本,此时的成本一定是高于在德国的零售价的,然后对这个差额,进行制裁。但是如果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话,制裁的方式就是在衡量电视机i的成本时,用其他与之经济发展情况的国家在电视机方面进行对比,来衡量成本。因为是计划经济,国家的一切都是靠计划而不是看不见的手来调控,所以衡量不出成本。但是两次的对比电视机的成本的国家都很牛逼,一次是日本,一次是新加坡。这两个国家的人力成本什么的都比中国要高很多,这样一来制裁的就更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