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茶坊看了一位名为“奢侈的爱”兄弟的文章,标题是“死刑的纠结”。本来是想单纯回复一下的,没想到越写越多,只能把我写的东西拿出来,当成一篇独立的文章来写,在这儿,想跟那位兄弟说明一下,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各抒己见而已,这位兄弟看完我的文章后,咱们可以讨论。
其实啊,死刑这个问题本身并不需要什么纠结与不纠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从我们的老古人说到现在的话了,老古人的很多智慧是需要我们尊重的,成天嚷着5000年的灿烂文化,却总把5000年的灿烂文化留下来的东西当放屁,这才是让人纠结的事情。
回到死刑的话题,说是废除死刑是尊重人权,那么请问,被杀人犯杀死的人的人权何在?很早的时候我们就学过,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在死刑的问题上,权利是什么?义务又是什么?我是这样理解的。
权利,特别是生存的权利,是每个人最最基本的权利,如果一个人在这个社会上,连最基本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的话,这个社会,就面临着崩溃。需要被判死刑的人,试问哪一个不是最大恶极,为什么法律不去讨论普通人的生死问题,来讨论将会面临死刑的人?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他还能不能再享受这个最为基本的权利。享受权利的对面是承担义务,什么义务,保证不伤害他人生命的义务。如果义务尽不到了,怎么享受权利?我记得《我的团长我的团》里面有一句很经典的台词,有人问一个抗日的和尚,大师,你身为和尚为什么要杀人?和尚的答案是,因为有人杀和尚。和尚是一个吃斋念佛的群体,看破红尘,四大皆空,不惹尘世尘埃。经书中有佛祖割肉喂鹰的典故,可见佛门中人的大慈悲精神,当然,如果你要和我讨论释永信的CEO,还是别扯了,现在说的是死刑。
倘若连和尚都对杀人者忍无可忍,不再慈悲的时候,我们身处尘世的凡人还需要伪善么?CCAV虽说大家都在骂,但是有些话还是有道理的,比如那句,对罪犯的仁慈,就是对受害者的残忍。再来说5000年的灿烂文化,儒家思想已经渗入了每一个中国人的骨髓。儒家思想的核心思想是博爱,而非对作恶者的宽恕。种善因得善果,这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处事原则,为何要抹灭国人的原则?
至少在民间,我还尚未听到太多支持所谓的少杀、慎杀的言论,同意废除死刑的人更是寥寥无几,这番言论,从头到尾都是ZF在主导,期望得到民间的响应,为何?
第一、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经喊了很多年了,喊来喊去,现在大家都明白,这是资本主义另一种说法。说到底,高层们是十分希望也十分愿意融入到万恶的资本主义阵营里去的,只是人家不带你玩,说你的人权有问题,说你的国防经费不透明,说你的东,说你的西,总而言之一句话,我就不带你玩。
怎么办?你说我人权有问题,好,我来改,我就废除死刑了,很是尊重人权了吧?但是咱们的父母官们忘了一个事实,西方废除死刑,是在人人吃饱穿暖了,没人因为不愿自家的房子被人大卸八块的时候拿起汽油来自焚了,逢年过节想回家就回家了、老头老太上街卖菜不会被追着满街跑了的等等前提下人家来考虑这种问题了。我们呢?所以,别拿人权作借口来说死刑的事。安纪守法的人的人权都还没解决好,扯什么死刑犯?
第二、药家鑫们死绝了吗?没有,那么没死的药家鑫们的爹自然害怕,保不齐自己儿子哪天奸杀妇女了,有了这个法律依据,那可以先把他的命留住。
第三、法律是人定的,法律也是人用的。怎么用,那就我说了算。只要表面上不被看出什么猫腻来。碰上有权的了,可以借机攀上高枝,碰上有钱的了,则可赚上一笔。碰上没权没钱的了,那正好符合少杀慎杀了,少杀慎杀不说不杀,看,前天才杀了一个。
这个法,要是真的通过了的话,那就是一个天大的漏洞和空子,钻的人,不必脸红心跳。
别以为西方人信耶稣他们就是上帝了,保持点自己的本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