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叼根香烟逛商场,能犯多大错?顶多被商场保安阻止,罚点小钱——若仅有这点想法,你危险了,稍不留意可能被拘留——昨日,来自湖北省孝感市的56岁男子赵某某,在(重庆)朝天门金海洋批发市场内吸烟,被消防执法人员逮住现行,遭行政拘留5天。这是我市(重庆)公共场所内吸烟被拘留第一人。
电梯人:消防官兵是深受人们爱戴的人民子弟兵,每当有人民生命财产受到火灾威胁时,总少不了消防官兵的救助。大火是无情的,消防安检是必须的,消防队员严格执行消防法是天经地义的。现在有很多公共场所都挂出了“禁止吸烟”的警示牌,当然能遵守规则的人占大多数,但是还有一小部分不自觉的人,在商场、车站、电梯、酒店等公共场所叼着香烟偶尔出现。这一部分人就是所谓的中国人渣,他们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把消防安全放在眼里,不懂安全意识,不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是一个完全彻底的没文化、没修养、没素质的法盲、文盲、加流氓形象。
虽然,消防队员严格检查防火没有错,但是,对一位商场吸烟者处以5日拘留,好像是有点过头。如果吸烟者在批评教育时态度蛮横,或者是抗拒法律,那么拘他没商量。但是,在商场内吸烟,没有任何抗法表现下拘他5日,好像法律突然收紧了很多。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坚决拥护消防队员的严格执法。我们更希望中国像新加坡那样,是一个纯粹的法制国家。我们不希望法律的松紧度太大,也不希望掌管法律的人随意调节法律尺度,更不希望某些人利用法律来徇私舞弊。消防局是消防法的执行单位,他们的严格执法是对人民、对国家的负责任。如果有些执法者任意拉伸法律的尺度,那么倒霉的还是老百姓。国家和人民最不希望看到的是,检查防火的消防员拿红包、请吃饭、过年过节送慰问品,假如这样的坏风气一旦形成,那么老百姓就有可能生活在火灾隐患之中了,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重庆的吸烟者,被消防局以最严厉的判罚尺度拘留5日,希望这次行动对全体烟民敲个警钟,也希望这是一个公平的判罚,更希望所有的执法者都严格执法。严格执法会减少火灾隐患,会减少不必要的牺牲,也会减少腐败的蔓延。如果只是用重庆烟民来个杀一儆百,那么消防法的坐标曲线震荡太大,随之而来的是,各种不和谐因素皆会发生。那么,商场内吸烟被拘5日,究竟是对还是错?这个真的很难琢磨!
========================================================================================================================================================================================================================首先声明,小狼不吸烟,(因为老爸的缘故,他物别能抽烟)也特别讨厌在公共场合吸烟的人,可是当我看到那位老兄竟然被拘留五天的报道一出来时,就有点感觉不对了,虽说有明文规定,不能在公共场合吸烟,但也不能一棒子打死啊,你可以罚他做一些义工活动,做一些社会活动,甚至罚款,但就这样被扣了五天,有点不合乎情理啊,必竟,每个人都是有他的人权的.这和最近查的"酒后驾车"有了异曲同工之处,"酒后驾车"它是直接危害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公共场合吸烟虽说也危害他人的健康,但不会一下子就能致命啊,所以小狼感觉,这样的处罚,有点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