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服务器迁移已顺利完成! 网址全面启用 https

服务器2号 服务器3号 服务器4号 服务器5号

申请VIP无广告,支付宝,微信,USDT!
在线客服请尝试以下不同链接如果进不了的话在线客服(1) (2) (3) (4) (5) (6)
(7) (8) (9) 实时开通

查看完整版本: 司机救人被诬成肇事者 监控还原真相

freeabc 2011-8-29 19:11

司机救人被诬成肇事者 监控还原真相

司机救人被诬成肇事者 监控还原真相

  26日中午12点多,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石庄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大巴车在石庄镇西边的张黄立交桥上,撞倒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后逃逸,石庄中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被撞老人事后一口咬定撞她的就是大巴车,事后大巴车司机下来扶她起来的。警方通过监控录像发现,肇事的并非大客车。
  8月28日CCTV新闻频道播出以上视频内容。
————

前有南京彭宇,后有天津许云鹤,我好奇的不是这类事件本身,而是倘若成为揭穿谎言铁证的监控录像万一不幸地不存在,那么警方会怎么处理,法院会怎么判决,这位大巴司机应该承担百分之多少的责任,会为他的正义感和正常社会里应有的公德心付出多少代价。在敬佩这位司机的同时,我着实替他捏了把汗,不知他本人有没有点心有余悸。以往的判例表明法院制造葫芦案的成本接近零。那么这里想了解的只有,攀诬牟利的成本有几何?(如按公平对等+惩戒原则,攀诬受罚数额应等同或数倍于其可能获益数额。)

[[i] 本帖最后由 freeabc 于 2011-8-29 22:23 编辑 [/i]]

wq42118980 2011-8-29 19:54

唉,现在只能说做好事也要成本,就不知道这成本自身能不能承受了。不能承受就还是谨慎点好。

qweqwd35 2011-8-30 02:54

今天看新闻杂志的时候看到这件事了 又是一个老人家啊 现在的社会是肿么了啊 怎么老是出现这种事情 还好这次那个司机运气好有监控作证 不然又要出现新的冤案了 不过以这个趋势下去 那么老吾老 以及人之老这样的社会风气将会消失了

11级总裁 2011-8-30 03:53

懂什么,用金融名词,这叫风险转嫁,对于一个恶略的金融环境,把自己的风险转嫁出去才是安全的选择,人人在这样的社会都要活命,这都是被逼的,这不是道德问题,是社会问题,如果社会存在完善的医疗机制,医生能够救死扶伤,救人者有奖励,就不会有救人者被判赔偿的荒唐审判和不是他撞得就不会去救的(人只为己)逻辑假设。

hfzob 2011-8-30 08:31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loveyou1984 2011-8-30 08:45

这市道真的是有点变质了
过去说反腐倡廉,结果很多廉政的清官反倒是被暴民利用当作攻击对像。对待一件事情真的应该客观中立,不要有一点偏私

waidouer008 2011-8-30 09:28

这是一个社会现象,为什么这种现象屡发,我看了4楼的评论,认为他说的最有内涵!如果有一个好的体制,就会减少不道德和违法的事情了,也会减少官员贪污了!

allenlee333 2011-8-30 16:34

社会价值观的偏移 造成道德感缺失 以至于出现这种疯狗咬人一样的事件发生  感觉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个是教育不足 一个是制度欠完善

rfvijn852 2011-8-31 08:11

林子大了,什么样的人都有,现在社会道德缺失严重啊

很恰当 2011-8-31 10:20

老东西诬陷人,得手了可以讹诈个几万花花,就算别人找到了证据,一句老糊涂了就过关了!

freeabc 2011-8-31 10:51

标题

“好人”既非天生,也非绝对;“坏人”既非天生,也非绝对;只有趋利避害,才是人的共同的天性。正常的制度就是以利害来引导向善和遏制作恶。不完善和不正常制度下的不作为甚至反作为,就是在鼓励人们反正道而行之,摒弃基本公德,攫取不法利益,回归动物世界。这适用于对包括几位老太的行为在内的一切恶意恶行的纵容。中国社会的各种怪异乱象,直接原因即在于此。

————
以下转引一篇关于讹诈成本的评论文章。
[color=blue]
诬陷救人者应以诈骗未遂追责
内容来源:新京报
[2011年8月31日 07:19]
  8月26日,如皋司机殷红彬在驾驶公交车途中,停车搭救一名骑车侧翻的石老太太,反遭获救者诬陷为撞人。幸亏公交车的监控录像将救人的过程清晰记录下来,最新的消息说,得悉有这段录像后,石老太太表示道歉。(8月30日《扬子晚报》)
  这是一起峰回路转的悲喜剧,虽然好心人恢复了清白,但人们却高兴不起来。设想一下:假如救人者车上没有监控设备或者录像没有保存,他会不会再重蹈彭宇的覆辙?殷红彬事件和彭宇案件本质上没区别,都是善良被邪恶压制的结果,只是,殷红彬运气比彭宇好一些而已。
  从彭宇案到许云鹤案再到殷红彬事件,可以发现一个清晰的脉络,那就是个人私利对道德的步步逼进,在个人私利的膨胀下,有的人完全不顾廉耻,恩将仇报。如果这个脉络不断延续,可能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一是伤害人们的善良之心,二是摧毁社会的基本道德秩序,三是伤害人际间的基本信任。
  就殷红彬事件而言,被搭救的石老太太一开始咬定是殷红彬撞了她,如果她这些谎言被确认或无法被证伪,善良的殷红彬就必然面临赔偿的尴尬局面。从这个意义上说,石老太太的说谎行为,已经不止是违反道德那么简单,而是涉嫌构成了诈骗,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由是,执法机关应当对石老太太的行为以诈骗未遂论处,并依法给予处罚。如果不处罚,诬陷他人就不需要成本,就会鼓励更多人基于私利而诬陷善良人。只有处罚,才能让无良的人明白:违反道德的行为发展到一定阶段就是违法行为;也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公平正义,让好人安心。
[/color]

xiaoyaolouzhu 2011-8-31 13:16

这个社会真是的,好人都当不得了,冤枉人的这老人就该诅咒他下次被撞死

popvip 2011-8-31 13:52

现在的人 也难怪比较冷漠 好心总是没好报的 碰上这种算是倒霉了

wqshiniye 2011-8-31 14:14

应该对诬陷者重罚,主张多少罚多少,按诈骗罪处理,不然诬陷好人成功了得钱,失败了没事,这风气只会越来越严重

luxifeier 2011-8-31 15:06

国内也是不是有诽谤罪啊?不能让这种坑人害人的家伙毫无成本的污蔑诽谤他人啊!

porny 2011-8-31 19:34

后来这老婆道歉了,还向公交公司送了锦旗,说自己记错了。
    扯淡,怎么这样的老太婆这么多啊。谁碰到了自己,还会记错?

freeabc 2011-8-31 19:52

标题

[quote]原帖由 [i]porny[/i] 于 2011-8-31 19:34 发表 [url=http://67.220.91.30/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5485685&ptid=4054039][img]http://67.220.91.30/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后来这老婆道歉了,还向公交公司送了锦旗,说自己记错了。
    扯淡,怎么这样的老太婆这么多啊。谁碰到了自己,还会记错? [/quote]

本来想根据报道弄个老太及其亲属的前后言行对照录的,觉得不值得,算了。
根据报道的其态度言行判断——比如被助当时还表示感谢来着,比如后来面对媒体采访坚决咬定,显然是有意为之而非为了找个台阶遮一下丑的所谓“发晕”、“记不清”等可笑措辞。得知铁证存在之前,斩钉截铁地攀诬别人的时候怎样没有表示当时头脑“空白”来着,呵

风云天下续集 2011-8-31 21:02

如果不对诬陷好人的做法予以严厉的打击和谴责,以后谁会做好事呀,社会风气会变成什么样子!

K行K止 2011-8-31 21:34

这样的事情真是人人都很寒心的,今后谁做好事还要准备好摄像器材呀。如果没有监控,就说不清楚了。

wqxcumt 2011-8-31 22:24

那个老太就是想讹人,后来改口说当时记不清,要是没有监控摄像头估计这事就麻烦了,现在天津的许云鹤还没弄清楚呢,我看社会公德真的要没了,做好事往往得不到感谢还要冒风险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危险,换你你还会去做吗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司机救人被诬成肇事者 监控还原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