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luck4567 2011-8-8 20:09
强奸犯折断JJ罪有应得,不应该判女子啊。没有办法,绝对的公平是没有的,很多事情自己遇到了就自认倒霉吧,谁让你生活在这样一个过度呢。
千妻百乖 2011-8-8 20:48
[quote]原帖由 [i]mickenangel[/i] 于 2011-8-7 12:36 发表 [url=http://67.220.93.13/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4567328&ptid=4004802][img]http://67.220.93.13/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楼主说的第二个案子的确判的有失公允,但是凡是在暴力犯罪中受害者反抗造成当事人受伤的,在案件正式判决前,受害者要垫付当事人的所有医疗费和其他费用,如果判决出来了是正当防卫,则所有费用再由受害者去向当事人 ... [/quote]
5楼的朋友,你说一楼的比喻不恰当,我有不同见解: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歹徒持刀威胁到受害人人身安全时,受害人不管是找刀还是夺刀砍杀歹徒,都是正当防卫不是防卫过当。
citycz 2011-8-9 11:29
法律是服务于上层社会的 谁强势就帮谁 这在国内的司法案件中已比比皆是了
haian8888 2011-8-10 18:49
这个是假的,怎么还会有人信啊?哥们,小心啊,别被人笑话。
现在网上造谣传谣的太多了,有的好些,像这个,细一思考就能看出来不真实,有的可是难以分辨啊,所以我们一定要小心,别被人当枪使了。
新浪上辟过谣的,我加了链接就说我的回复 有不良内容不让发,自己搜吧。
[[i] 本帖最后由 haian8888 于 2011-9-4 16:30 编辑 [/i]]
jojo123 2011-8-10 19:37
现在这个社会真的是看权和钱,什么地方有说理的地方啊?
qyu2000 2011-8-10 21:08
假新闻,别再浪费我们的正义感了!很久前就避过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