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khmjdw7 2009-3-27 01:04
妻子14年前被奸杀 丈夫14年后杀仇人被判死缓(转)
[b]转自扬子晚报3月8日报道[/b]徐州沛县张寨镇苗凹村村民苗后启的老婆,14年前夏天的一个中午在田地干活时,被同村的一名中年男子苗德森奸杀,后苗德森被警方抓获,并被判15年有期徒刑,而苗后启则认为其被轻判。去年春节期间,苗德森被提前释放回家,苗后启提刀将其杀死。6日,记者获悉苗后启已被徐州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赶到该村采访发现,该村及附近几个村子不少村民竟希望法院能够“法外施恩”,对苗后启“从轻发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b]妻子14年前被奸杀[/b]
14年前的一个夏天,在张寨镇这个偏远的村子里,村民一如往常在田间劳作了一天,都回家休息了。奇怪的是,到晚上8点多,苗后启的妻子刘桂侠,依然没有回家。因为苗后启在外打工,他父亲死得早,他母亲张红英就找了几个村民打着手电筒下地寻找,找了几个小时也没有找到。一种不祥的感觉顿时涌上张红英的心头。次日早上,张红英发动全村的村民帮忙寻找,终于在距离村子两里外的苇塘中找到了刘桂侠。但见到的是儿媳妇趴在水中,头部流血,人已经死了。
记者在沛县警方1994年的一份刑侦材料中,看到当时此案侦破的过程:沛县张寨乡苗凹村村民刘桂侠,女,43岁,被杀死后移尸在其责任田东北角的苇坑内,尸体下身赤裸。经现场尸体勘验,沛县公安局专案侦破组对案情作了认真分析,确定案件性质是一起流氓、强奸杀人案,但也不排除报复杀人的可能性。此后,沛县警方通过逻辑推理和多次的实地实验,认为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极大,遂以案件发生所在村为中心开展工作。29天后,此案很快有了线索和证据,凶嫌浮出了水面,真相也大白于天下——行凶者是本村村民苗德森。按照农村的辈分,时年39岁的苗德森,应该喊死者刘桂侠叫婶子。
[b]14年无法解开心结[/b]
这起轰动一时的强奸杀人案件很快进入了诉讼程序。但是,苗德森被判刑15年的消息传来后,苗后启和家人觉得无法接受。
案发后两年里,苗后启先后奔波往来于沛县和徐州的司法部门,要求重惩凶手。被告知,杀害他妻子的凶手苗德森,经法医鉴定,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即犯罪时,其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法不能被判死刑。这样的解释苗后启无法理解,觉得自己遭遇了“不公正的对待”。
据苗后启的妹妹苗淑萍回忆说,刘桂侠嫁给他哥哥后,两人相处很是和睦,并育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平时他哥哥在外打零工挣点钱,嫂子在家种地,并照顾母亲和子女,日子虽然清苦但也过得很踏实。嫂子死后,因为家庭没有了女主人,哥哥既要照顾老娘,还要照顾孩子。
苗后启的邻居苗振路说,苗后启在妻子被杀前,性格乐观,平时喜欢说说笑笑。但是,失去妻子后,就似乎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经常闷闷不乐。熟悉苗后启的人发现,在妻子遇害后,苗后启还有了喜欢一个人喝闷酒的习惯。“你要是不给我解决,那我就自己了结!”酒酣后,这样的想法苗后启不只一次在亲属面前所流露。记者在苗后启居住的房间内,看见房间的大梁上,吊着一个百余斤的沙袋,地上放满了各种哑铃和杠铃等练武器材。
[b]14年后报复杀人[/b]
几年后,再婚的苗后启,在徐州开车拉货,妻子也跟随他到徐州卖早点,家庭生活一切平静如前。然而,苗后启内心深处的伤痛却一直没有抚平。
2008年春节前,苗德森被提前释放回家。苗德森的大嫂赵后兰回忆说,当时是腊月十八,雪蛋(苗德森的小名)一回到家里就说了句:“嫂子,你头发都白了!”我当时很高兴,觉得他还正常。
大年初一就有村民来我家说,还是让雪蛋出去躲躲吧,当是我就想,躲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如果苗后启看到他了,就让他打一顿消消气吧,毕竟当年是对不起人家。但后来还是因为担心,大年初二便把雪蛋安顿在村外的翻水站的小屋中,准备平时把他锁在里面,吃饭的时候再去给他送吃的。
最担心的事还是来了,当天下午,把雪蛋送到翻水站不到20分钟,雪蛋的兄弟就回来报信说:“雪蛋倒了。”当时去过现场的人看见,翻水站门锁掉落在地,雪蛋已经被苗后启乱刀砍死,现场血迹满地。
3月6日,记者在该村两个案发现场看到,当年的芦苇荡早已被砍伐殆尽,只留下一片绿油油的麦田。让人很难想象这一起血案,竟成了14年后另一场血案的引子。村民说,当年发生命案后,村里把这片土地重新进行了整理,目的是不想再让类似事件发生。
[b]当年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b]
进入审判程序后,张寨镇苗凹村及附近几个村庄的不少村民,曾试图用联名写信的方式,希望法院能够“法外施恩”,对苗后启从轻发落。
记者看到联名信上的内容大致为:好端端的一个人,在田地里干活就被苗德森强奸后杀害,这样的人如今被放出来,无异于“放虎归山”,以后谁还敢去田地里干活。他们认为现在苗德森被杀,是“罪有应得”。
在苗后启被抓获后,“血债要血偿”的这种简单偏执的想法,也曾多次透露给了警察和法官。前不久,因为故意杀人,苗后启被徐州市中级人民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徐州中院了解此案的有关人士说,苗德森确实有精神病,当年的判决是公正的。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张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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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163初见此文,一时间心情激动难以平复。
此人妻子被人所害,深仇大恨不能不报,14年间应是无时无刻不想手刃仇人,平日里沙袋杠铃锻炼不息,近日大仇得报真是大快人心。
让人不得不叹服,真大丈夫也。
此事如发生于几百年之前,真当得上是豪侠所为。
163上一万三千多条评论,大部分都是赞叹其人爱妻之深性情之刚烈,更有人称其为“纯爷们”,我深以为然。
其妻被害一案,审判是否公允,我无从判断,但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看看163上的评论便知。
showy 2009-3-27 01:32
聪明人做奸犯科前定要给自己弄个精神病史.
s123123123 2009-3-27 02:33
我很敬佩这个苗后启,14个年头,对妻子的深情不忘,为妻子雪耻的信念不变,为爱妻不顾一切的执着。也许,14年前,爱妻死后,他就抱定必死的信念;也许,14年来,为爱妻报仇才是支撑他活下来的信念。他办到了,他太强了!绝对纯爷们!我想,他不怕法院判决的死刑,他完成了心愿,再无牵挂了。法律无情,法律是治国的利器,容不得半点私情。我只愿愿苗后启如果两年后行刑时依然不后悔,不要改变自己对妻子的深爱,因为这样,你是幸福的死去了。也许他和他的妻子在阴间可以团圆吧。
关于另外那个强奸犯,我的观点是有没有精神病无所谓,只要他给老百姓带来了伤害,带来和威胁,该死!单强奸一项就该死了,更何况还杀了人!唉,换位思考一下,谁能承受
3khmjdw7 2009-3-27 02:39
回复 2楼 的帖子
朋友所言极是,苗后启14年不忘妻仇,确实值得敬佩
天下何为 2009-3-27 07:39
不管不怎么说文中的杀人报仇的男子还是很值得人敬佩的,至少它能够为自己的不公平采取行动。不管那个犯罪的人是不是精神病我觉得都该受到严惩,其实我一直在想我们国家的法律还要加快完善,凭什么一个精神病人杀了人就能够置身事外,现在有很多有关系的人犯了法都可以去弄一个精神病的证明那我们这么能得到公正的处理,还有即使是真的精神病人我们就应该放任他在社会上继续害人吗?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walter8888 2009-3-27 08:54
精神病14年后就不是精神病了?应该一直被关在精神病医院吧,我觉得苗后启做的对,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管精神病什么关系,再放出来的话,指不定哪天精神病又发了呢。
zhangyanzhi11 2009-3-27 09:16
很同情这个男人啊,但是对他所用的方法不赞同啊,以暴制暴最终也害了自己啊
hyd1193 2009-3-27 09:27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这人14年以后才报仇,太君子了?呵呵
具体过程不了解,不评论,但杀人总是不对的
suckyoubaby 2009-3-27 09:46
见到那么多网友精彩的序评论,我也不再狗尾续貂,只想说一句真丈夫也!
hina59 2009-3-27 10:05
哗,这样的事情也有,这个男人不能不让我佩服,村里的人为他求情有理,可惜法律无情阿。事实就是事实,祝福这个有情有义的男人吧。
水遁.水龙弹 2009-3-27 10:13
我也不知道要是事发生在我身上会怎么
说不定我也会去这样做 15年不是一个短的时间啊。
等了15他也真能等.
joeway2009 2009-3-27 10:22
他们夫妻的感情真好啊.都14年了还没有忘她老婆.
何况他现在又娶了另一个妻子.还能对他前妻那样.真另人佩服啊.
现在像他这样的男人太少了.一个男人能做到这一点真是:excellence .
老白 2009-3-27 10:23
有仇必报真男人。
精神病杀人还判刑,说明他是正常的,杀了就对了。
admin_feng 2009-3-27 10:31
一个十四年都不忘报复的人,难道就不是精神上有问题?唉,有些事,说不清,就像中国的法律一样,图省事,凡事一刀切,大家都按规定这样来,不要瞎折腾了,你看效率多高,省时省力啊!
yalunkong 2009-3-27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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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you 2009-3-27 11:05
真是个 纯爷们 。为了妻子的血仇等待14年不忘,真是令人佩服。
我认为中国的法律就是太轻,对待犯罪份子都应该严重处理。尤其是那些造成他人重伤害及死亡的,都他妈的应该判30年、50年的,也别判死刑就让他们在监狱呆着,折磨到死。看看以后谁还敢做违法的事情。
fjffjjfjfj 2009-3-27 11:14
既然是精神病人,就应该把他关起来,等他害了人再说他是精神病的,还有什么意义?去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说说有什么意义?会因为他是精神病而改变结果吗?被害人会活过来吗?不会!
既然监护人没看好这个精神病人,其监护人亦有责任,而不管责任在谁,害了人就应该受到报应!同情害人的精神病人?那被害人呢?被害人的家属呢?
jackie74 2009-3-27 11:48
深仇大恨!但毕竟是人命。得抬手时且抬手。
158150330 2009-3-27 12:00
:s_5: 看了还是蛮感动的
为亡妻雪耻
这个真的是大丈夫所为
一世人只有一个那么爱的妻子
为什么天公不作美
眼睁睁看着妻子给奸杀
这位苗兄能忍受这些年来的痛苦 已经是不得了了
望你来世再做一条好汉 保重。。。:s_5:
3khmjdw7 2009-3-27 14:34
昨天正和朋友喝酒,说起这个事,忍不住多喝了几瓶,手刃仇人确实痛快淋漓,死缓的结局就让人唏嘘不已